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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aiyun官網登錄入口 開云網站揚子晚報/紫牛新聞記者8月27日從揚州市公安局獲悉,該市公安局交管部門結合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動,開展違規駕乘電動車
Kaiyun官網登錄入口 開云網站揚子晚報/紫牛新聞記者8月27日從揚州市公安局獲悉,該市公安局交管部門結合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動,開展違規駕乘電動車專項整治行動,整治未滿16周歲人員駕駛電動車上路、不規范佩戴安全頭盔、違規搭載一車多人、駕乘非標電動三四輪車等行為。市公安交管部門將加大對違規騎行的查處力度,守護學生出行安全。
記者采訪了解到,近期,市公安局交管支隊四大隊民警在史可法路、瘦西湖路、萬福路等路段開展整治,發現一些獨自騎電動自行車上路,安全隱患較大。交警介紹,根據規定,駕駛電動自行車在道路上行駛,必須年滿16周歲。但很多家長未履行好看護責任,放任孩子駕駛電動自行車出門。行動中,民警結合暑期特點,在易聚集路段,重點查處未滿16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,以及不戴安全頭盔、違法載人、闖紅燈、逆行等突出違法行為。
8月24日中午11點多,史可法東路,民警發現一男生駕駛電動自行車路過,隨即上前將其攔下。“同學,你今年多大?一個人在路上騎行很危險的,而且你沒有佩戴安全頭盔。”男生回答,自己15歲,準備去書店逛逛,就騎家里的電動自行車出門了。隨即,民警對這名男生進行批評教育,并與其監護人取得聯系,講解交通法規和安全知識。市公安局交管支隊四大隊副大隊長吳洋表示,駕駛電動自行車存在極大風險,部分學生在騎行時為追求“速度”“方便”做出走機動車道、逆行、闖紅燈等行為,由此引發交通事故。
8月25日,瘦西湖路,民警發現一些家長騎電動車搭載孩子,自己不戴頭盔,也未給孩子佩戴。民警攔停詢問時,家長們要么慌忙地從車筐拿出頭盔,要么告訴民警路程不遠就沒有戴。“駕乘電動自行車必須佩戴安全頭盔,這是保障騎行安全的關鍵。”民警指出,頭部是最容易受到致命傷害的部位,不戴頭盔,發生事故后頭部會與地面等堅硬物體發生劇烈碰撞,極易造成嚴重后果。
8月25日,史可法西路,一家長騎著電動自行車,后座上坐著兩個孩子,路口綠燈亮起,“超負荷”的電動自行車緩慢起步,車子左右搖晃了好一會才穩定下來,坐在后面的小女孩雙手緊緊抓住前面男孩的衣服,生怕自己掉下車。民警上前攔下了這輛車,告知家長成年人駕駛電動自行車只可搭載一名12周歲以下的兒童,且必須配備安全座椅。“電動自行車自身穩定性不高,超員載人會影響穩定,很容易失去平衡,釀成事故。”聽了民警一席話,該女子表示,沒想到一車帶兩娃有這么多隱患,今后一定注意。
駕駛電動自行車上路有哪些危害?吳洋告訴記者,電動自行車的車速比自行車快很多,青少年的安全意識薄弱,騎行電動自行車時往往未采取任何防護措施,并且時常出現逆行、載人、隨意占用機動車道、隨意變更車道等違規行為,大大增加了駕駛電動自行車的危險系數。家長不要將電動自行車交給不滿16周歲的孩子駕駛,家長駕駛電動自行車,只能搭載一名12周歲以下的兒童,并且配備安全座椅,乘坐的兒童也要佩戴好安全頭盔。通訊員 祝雋 黃靜 揚子晚報/紫牛新聞記者 陳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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